一、学生证补办(换证)线上办理
(1)学生证补办(换证)线上办理的情况
1.换证(因转专业、个人保管不当导致学生证破损等)
2.补证(个人保管不当导致学生证遗失)
3.申领新磁卡(因磁卡失效、损坏等需要换新磁卡)注意:因修改乘车区间的,无需申领新磁卡,只需要换证,原磁卡可以剪下来重新写卡
4.换证+申领新磁卡
5.补证+申领新磁卡
(2)以下情况无需线上申请
1.学生入学时未申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可在校期间免费办理一次,直接到学工处办理(乘车区间与家庭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及2023级学生,需提供证明)。
2.退役复学学生无需线上申请,可直接到学工处办理。
(3)办理流程
1.向辅导员咨询学生证办理费用,待确定后,进行第二步
2.进入微信-我-卡包-票证-南昌交通学院校园卡-服务大厅-在线缴费-缴费(其他缴费)-其他
3.按照自身需求,进行缴纳费用
4.点击订单信息并截图(订单信息中有具体的收费项目和学生信息)
5.学生登录智慧校园——进入学工系统——日常事务——证明、证件办理
7辅导员审核阶段
辅导员审核步骤:登录智慧校园——学工系统——日常事务——证明、证件办理——证明证件办理审核(辅导员需要问清楚,看明白,无问题后点击通过学生的申请)
8.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携带材料到学工处办理(一寸彩色照片)。若换证,还需要将原学生证交回学工处
(4)办理时间(每学期办理截止时间请提前咨询辅导员)
墨轩湖校区学生证补办(换证)时间:
每周二、三: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795-7132164
负责人:王栋老师
黄家湖校区学生证补办(换证)时间:
每周二、三: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791-82121139
负责人:漆婧老师
二、请假与销假
(1)请假流程
学生需提前填写《智能制造学院学生请假单》。填好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前往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经辅导员审批,同时需在企业微信请假,上传纸质请假单照片及其他请假证明图片。
(2)销假流程
请假结束后,学生需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临时在校生凭证(考试专用)办理
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证件无效,两证缺一不可。若学生遗失学生证或身份证,需要在考试之前办理临时在校生凭证(考试专用)。办理流程如下:
(1)打印临时在校生凭证(考试专用),贴好一寸照片
(2)前往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经辅导员签字、盖学院章
(3)携带其他证件和《临时在校生凭证(考试专用)》至教务处办理证明。
(4)教务处办理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办理地点
1)黄家湖校区:综合大楼203室找潘老师办理证明
2)墨轩湖校区:到明德楼(行政楼)115室找黄老师办理证明
3.考试期间不办理任何证明。
四、南昌交通学院特殊时间宿舍出入申请单办理
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闭寝时间出入宿舍,需要办理《南昌交通学院特殊时间宿舍出入申请单》。将申请单打印纸质版,上下联填好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详实。前往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找辅导员签字盖章。上联交由学院留底,下联在出入寝室时交宿管员。
五、在校生(学籍)证明办理
学生自行下载《南昌交通学院在校生(学籍)证明》,填好个人信息,前往辅导员办公室找辅导员办理。
六、学籍异动
(1)进入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ncjti.edu.cn/
点击“教育教学”-“教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或直接进入教务系统网址,网址:https://jw.ncjti.edu.cn/jwglxt/xtgl/login_slogin.html
(2)学生本人进入教务系统——选择“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
(3)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学籍异动类别。
(4)选择异动类别,根据相应的类别需要填写相应内容。并按《关于学籍异动线上办理的通知》要求上传中各异动类别需要的材料。多个材料文件请打包成压缩文件上传。
(5)休学时间:从提交申请当天开始,休学申请时间填写一年,保留学籍时间填写两年。
(6)申请理由:请根据附件材料简述原因,不可留空。
(7)复学学生请提前咨询学院,根据学院提供班级填写“异动后班级”。
(8)流程查看:提交后,可以点击查看“流程进度”。学生可随时查看进度,并根据相关进度实时跟进各环节办理情况。直至学籍异动审核全部完成,学籍异动方可生效。
(9)撤销异动:如确定不办理异动,请在下一步审批开始前,在操作条目选择“撤销”异动申请。如申请已开始审批,需联系当前审批人员退回申请,再将申请撤销。若仍无法撤销,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方式:0791-82293382、0795-7133351。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提前告知。各学院、各班级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中:第1至14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名单内的)需同时提供对应类别所管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不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的则为第15类其他类。辅导员核验完原件后将证件退还学生,复印件则留存备民主评议时查看。
(3)班级民主评议。认定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班级民主评议排序、认定工作。
(4)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困难佐证材料等内容,结合《家庭经济困难民主评议依据》等认真进行评议,如实填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第三方监督人员如实填写《第三方监督评议情况记录表》,并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上签字,评议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困难排序名单。班级要将评议排序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注意公示内容不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5)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6)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7)建档备案。学工处将总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审批通过后,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8)系统申请。所有提交困难生认定申请表的学生需在智慧校园“学工系统”完善认定流程,学生在“学生资助”-“家庭情况”栏填写个人及家庭情况相关信息,在“困难生认定”环节完成困难申请,辅导员、学院、学工对其进行审核,以完善电子档案。
八、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线上申请
(1)(所有提交了困难生认定申请表且在班上进行困难排序的学生均应完成):学生输入自己的账号登录智慧校园,进入学工系统后,依次打开“学生资助”-“家庭情况”-“填写调查表”,把页面中“家庭成员”、“家庭情况”等项目填写完成,上面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看到页面提示“保存成功”后即可。
(2)(所有提交了困难生认定申请表且在班上进行困难排序的学生均应完成):困难生认定申请:依次点击“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在申请页面选择困难档次。
(3)(所有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所有最终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均应完成)